同學缺曠紀錄可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缺曠資料依任課老師輸入並更新。


1. 請同學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至學生資訊系統-學生請假系統申請)。

2. 請假時所呈證明文件如有虛構或偽造情事者,除缺席之時日以曠課論外,並嚴予懲處。

3. 期勉各位同學能快樂、認真學習成長,準時到校上課,勿遲到、曠課缺席!

4. 缺曠資料如有誤記情事,需請任課老師修正缺曠資料(確實到班上課者);受理時間至學期課程結束,逾期不受理。

  ➤一般假別:凡請假一週內之事假、病假及生理假皆需申請學生「一般」假別,並一律由該科目任課老師核批。
  ➤特殊假別:請假天數超過一週以上,且假別為非一般事假、病假(生理假)及喪假且檢附證明者,皆需申請學生「重大傷病及特殊事假」假別,並由導師及生輔組核批。

請假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