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於管理大樓一樓(M111)提供衛生保健服務,服務項目包括維護及促進學生身體健康,提供學生簡易外傷處理、緊急醫療救護、醫療保健諮詢、衛生教育宣導、簡便醫療用品借用,以及學校餐飲衛生管理和督導。藉由辦理健康體位、愛滋與性教育、、傳染病防治、菸害防制急救教育訓練等多元主題健康促進活動,以幫助學生建立正確保健與衛生觀念、良好健康行為以及提升健全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


【新生健康檢查宣導】

  1. 依據學校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亞洲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治要點,作為日後疾病防治及宣導之參考;緊急事故發生時,爭取時效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並作為日後疾病追蹤關懷輔導重要依據。
  2. 依據110年01月14日與06月24日衛生委員會決議,未作、未上網填寫新生健康檢查結果視同未完註冊程序。
  3. 入學校外轉學生須繳交原就讀學校之健康資料卡「正本」或「蓋有原就讀學校衛保單位用印」之健康資料卡影本。無法取得原就讀學校之健康資料卡者,須依「教育部頒定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之規定項目完成健康檢查。
  4. 本校接受開學日前1年內(胸部X光須為開學日前3個月內,檢查日期不得早於111年06月20日,其他項目檢查日期不得早於110年09月12日)至各地-設有胸腔科門診之地區級以上醫院 (不含檢驗所),(參考下述第六(2)點項目)施作之健康檢查資料。
  5. 新生健康檢查相關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滾動式修正,體檢前務必至健康中心(衛生保健服務)網頁查閱最新公告之資訊與規定(https://reurl.cc/p1OXdQ)
  6. 健康檢查實施方式
  7. 資料繳交實施方式

  8. 備註:

       # 如未完成上述(1)(2)者,111/10/12(三)17:00起即關閉學生資訊系統,將影響「需要透過學生資訊系統申請辦理的業務」。

       # 完成(1)(2)後,即可開通學生資訊系統。

  9. 為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新生如未依規定繳交「健康檢查報告」,學務處健康中心衛生保健服務人員將轉知各班導師協助輔導繳交。
  10. 因應預防校園傳染病-肺結核,胸部X光報告須由胸腔內科醫師判讀及後續如須追蹤治療,請至設有胸腔科門診之地區級以上醫院 (不含檢驗所)。
  11. 新生健康檢查相關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滾動式修正,體檢前務必至網頁查閱最新公告之資訊與規定。
  12. 若有任何與健康檢查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1.    電話:(04)2332-3456轉3251或3254

    2.    詢問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08:00-12:00 下午13:10-17:10 夜間17:10-22:00(寒暑假未開放夜間服務)

    3.    繳交資料:報告可親送到衛生保健服務辦公室或郵寄至「41354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管理大樓-學務處健康中心衛生保健服務辦公室(M111室)收」,信封上請加註『體檢資料』,健康資料卡請貼上便利貼註明「學制/學系班級/學號/姓名/電話」,例如『日間部/衛保三A/1102987654/王小花/電話: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