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件收發

1. 平信類:信件由總務處處理,依收件單位分送至各單位或宿舍信箱,未註明收件單位之信件則存放於總務處旁未指定信箱供人領取,逾三周仍未領取之信件以退件處理。
2. 掛號類:信件由總務處保管組處理,每日下午三點後於總務處網站公告當日信件;基於個資保護原則,包裹、掛號上留有電話號碼之收件者,當日以簡訊或e-mail通知,其餘信件於一周催領已收件7天以上之信件收件人領取;逾三周仍未領取之信件以退件處理。領取掛號信件請攜帶學生證至總務處簽收領取;代領請攜帶收件人學生證及代領人學生證簽收領取。
3. 重要信件請以掛號、包裹、宅急便等方式寄出,信件上請註明聯絡電話、系所及學號,避免因同名同姓而錯領,亦方便日後通知領信。



二、器材借用

1. 一般教室皆裝設單槍投影機、資訊講桌,總務處、進修推廣部提供筆記型電腦、傳輸線、音源線、網路線、延長線、麥克風、冷氣遙控器等,請攜帶有效證件借用。
2. 一般借用須於當天晚上十點前歸還,如需跨夜借用,須填具器材借用單(總務處網站可下載),經主管單位簽章後,送至總務處保管組辦理並攜帶有效證件借用即可。



三、場地借用

一般教室已實施節能系統供電,若有借用須請系上助理或老師至教務資訊系統借用,專業教室請洽所屬學系借用;國際會議中心(A101)、亞洲會議中心(M001)及其他公共空間,請先行致電總務處保管組(分機3323)確認是否可借用後填寫場地借用單(總務處網站可下載),主管單位簽章後,送至總務處保管組辦理即可。



四、設備報修

學校首頁→校園入口→其他資訊服務→維修通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