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說明
111學年度「大學日間部」學生校定畢業門檻
1. 畢業前需完成校定核心能力(中文、英文、資訊)及基本素養(健康、關懷、創新、卓越)之畢業門檻。
項目 | 門檻內容 |
---|---|
中文力 |
1. 修畢國文類通識課程4學分且及格。 2. 通過本校中文能力測驗。 |
英文力 |
1. 修畢英文類通識課程8學分且及格。 2. 非外文系學生:多益測驗(TOEIC)達500分(含)以上,或托福紙筆測驗(TOEFL ITP)達440分(含)以上,或網路托福測驗(TOEFL iBT)達42分(含)以上,或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初試,或雅思(IELTS)達3.5(含)以上,或通過全球英檢測驗(GET) A2聽力閱讀測驗或口說寫作測驗,以上其中之一項。 |
資訊力 |
1. 修畢資訊、科技類通識課程2學分且及格。 2. 通過本校資訊能力測驗。 |
健康力 |
1. 參加與健康力相關之通識涵養教育活動至少2次。 2. 五項體適能測驗中至少一項達體委會標準。若未達成,輔導處理措施—至少參與通過健康力認證之運動性競賽、活動一項(例如:新生盃、校慶運動會、環校路跑等…活動)。 |
關懷力 |
1. 參加與關懷力相關之通識涵養教育活動至少2次。 2. 修畢且通過「服務與學習-實作課」服務工作60小時及「服務與學習-講授課」志工培訓課程24小時。 |
創新力 | 1. 參加與創新力相關之通識涵養教育活動至少2次。 |
卓越力 | 1. 參加與卓越力相關之通識涵養教育活動至少2次。 |
2. 畢業前需參加「通識涵養教育」活動之總場次至少8次,健康力、關懷力、創新力、卓越力之累積次數各2次。
本校通識認證的「通識講座」活動皆屬之。
※111學年度「大學日間部」及「進修學士班」校定必修課程注意事項
1. 111學年度校定必修各類科目,請務必注意系上所給的課程規劃,並依規定選修。
2. 通識博雅課程之修課規定如下:
大學日間部 |
1.通識博雅課程分為4類:
(1)人文類課程名稱會加上「-1」 (2)社會類課程名稱會加上「-2」 (3)自然類課程名稱會加上「-3」 (4)生活應用類課程名稱會加上「-4」 2.修課規定(6學分): (1)人社學院修:2、3、4類 (2)管理學院修:1、3、4類 (3)醫健學院修:1、2、4類 (4)資訊學院修:1、2、4類 (5)創意學院修:1、2、3類 修滿6學分,始得畢業。 |
進修學士班 |
1.通識博雅課程分為4類:
(1)人文類課程名稱會加上「-1」 (2)社會類課程名稱會加上「-2」 (3)自然類課程名稱會加上「-3」 (4)生活應用類課程名稱會加上「-4」 2.修課規定(6 學分): 不限類別,修滿 6 學分,始得畢業。 |